新華保險臨時(shí)信息披露報告(重大事項信息)2017年3號
更新時(shí)間:2017-12-26
根據《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(保監會(huì )令〔2010〕7號)的有關(guān)規定,公司對甘肅保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(shū)(甘保監罰〔2017〕12號)的主要內容予以披露如下:
經(jīng)甘肅保監局檢查,我公司甘肅分公司存在編制虛假投保人信息的行為。上述事實(shí)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第八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第一百七十條第(一)項,甘肅保監局決定給予甘肅分公司罰款15萬(wàn)元的行政處罰。
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
2017年1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