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治理概況
更新時(shí)間:2023-10-19
本公司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保險法》、《證券法》等法律法規和境內外監管部門(mén)的監管要求,建立并完善了由股東大會(huì )、董事會(huì )、監事會(huì )和高級管理層組成的公司治理體系,形成了權力機構、決策機構、監督機構和執行機構之間相互配合、相互協(xié)調、相互制衡的運行機制。本公司根據相關(guān)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制定了《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、《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(huì )議事規則》、《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(huì )議事規則》和《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(huì )議事規則》。本公司股東大會(huì )、董事會(huì )和監事會(huì )均按照《公司章程》和各自的議事規則有效運作。本公司建立并健全了獨立董事制度,現有的10名董事中,其中4名是獨立董事,分別在董事會(huì )下設的專(zhuān)業(yè)委員會(huì )中擔任委員或主任委員。本公司在董事會(huì )下設立了戰略委員會(huì )、投資委員會(huì )、審計與關(guān)聯(lián)交易控制委員會(huì )、提名薪酬委員會(huì )和風(fēng)險管理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(huì ),以協(xié)助董事會(huì )履行職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