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保險臨時(shí)信息披露2024年7號
更新時(shí)間:2024-10-16
根據《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(銀保監會(huì )令〔2018〕2號)的有關(guān)規定,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(jiǎn)稱(chēng)“本公司”)對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(shū)》(豫金罰決字〔2024〕197號)的主要內容予以披露如下: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等有關(guān)規定,經(jīng)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調查、審理,本公司河南分公司存在內部管理不到位的問(wèn)題。
上述行為違反了《保險公司管理規定》第三十五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第一百六十一條,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對本公司河南分公司罰款20萬(wàn)元。
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16日